產品名稱:防爆人體靜電釋放器,本安防爆人體靜電釋放器
產品型號:HK3095-3
產品概述:
第二代人體靜電消除:本安型防爆人體靜電釋放器主要適用于易燃易爆場所,觸摸球采用“靜電亞導體”材質,緩慢釋放人體靜電,消除靜電打火的隱患,并標配鮮明的警示標牌,不僅能提醒工作人員觸摸,還有助于安全管理形象的提升HK3095-31,HK3095-33,HK3095-35,HK3095-39,防爆人體靜電釋放器,人體靜電釋放器,人體靜電泄放器。
詳細介紹:
本安型防爆人體靜電釋放器主要適用于易燃易爆場所,觸摸球采用“靜電亞導體”材質,緩慢釋放人體靜電,消除靜電打火的隱患,并標配鮮明的警示標牌,不僅能提醒工作人員觸摸,還有助于安全管理形象的提升。
產品特點:
1、球體采用防靜電亞導體經過復合導電纖維材料,經特殊化學成分處理達到防靜電的阻值參數。
2、防爆觸摸球,安全釋放靜電,人體接觸不產生電擊感,達到釋放絕對不起火花、本安、防爆的靜電消除釋放。
3、 球體材料非金屬可以有效的杜絕了,因為夏天室外溫度高燙手、冬季室外溫度低的觸摸手感不適。
4、 大球體的科技含量釋放,120mm讓手感更加舒適。
5、采用電纜結構安全可靠的安全導電效果。
執行標準:
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設計參考以下國家標準:
SJ/T10694-2006《防靜電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標準》
GB12158-2006 防止靜電事故通用導則:
在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區域等級1區及以上級別區域入口,應設置靜電接地裝置。該區域內,每隔25米應設置靜電釋放裝置。
B50074-2002《石油庫設計規范》
第14.3.13條規定:由于人們穿著人造織物衣服極為普遍,人造織物極易產生靜電,往往積聚在人 體上。為防靜電可能產生的火花,需對進入輕油泵房、輕油罐頂上、輕油作業區的操作平臺,以及 爆炸危險區域等處的扶梯上或入口處設置消除人體靜電的裝置。此消除靜電裝置是指用金屬管做成 的扶手,在進入這些場所之前人體應撫摸此扶手以消除人體靜電。
SH3097-2000《石油化工靜電接地設計規范》
人體靜電釋放報警器經國家防爆電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(NCEX),符合下列標準:
GB3836.1-2010 爆炸性環境 第1部分:設備通用要求
GB3836.4-2010 爆炸性環境 第4部分:由本質安全型“i”保護的設備
產品應用:
1、適用于爆炸性環境1區、2區;
2、適用于IIA、IIB、IIC級爆炸性環境;
3、適用于溫度組別為T1~4的環境;
4、適用于石油采煉、儲運、化工、醫藥、港口石化、軍工及軍工設施等爆炸性危險環境;
5、特別適用于倉庫、油庫等場所。